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109-00070 | 组配分类 | 个人事项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9-27 14: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个人事项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身份证一件事 | 内容概述 |
序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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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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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核发居民身份证 |
居民身份证遗失补(换)发 |
身份证业务异地办理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
身份证挂失、解挂 |
主管单位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公安局 |
办理地点 |
各派出所 |
各派出所 |
各派出所 |
各派出所 |
各派出所 |
受理条件 |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网上办证须由本人领取身份证,领证时须人像比对合格且投递员现场核验通过。 |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 |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 |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 |
居民身份证遗失及找回 |
材料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审查标准 |
1.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2.通过人像比对和指纹核验系统,排查是否为同一人。 |
1.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2.通过人像比对和指纹核验系统,排查是否为同一人。 |
1.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2.通过人像比对和指纹核验系统,排查是否为同一人。 |
1.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2.通过人像比对和指纹核验系统,排查是否为同一人。 |
1.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
电话 |
0563-4035321 |
0563-4035321 |
0563-4035321 |
0563-4035321 |
0563-4035321 |
实施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主席令第4号)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5〕34号).《安徽省居民身份证工作管理规定》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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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群众实际需要,已常态化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