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001T/202109-00046 组配分类 户政服务
发布机构 宁国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1-09-28 20:4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户政服务
信息来源 宁国市公安局 主题导航 公安、安全、司法 / “放管服”改革
信息名称 【户籍管理】全省通办!这两项户籍业务在省内任意户籍窗口均可申办 内容概述

【户籍管理】全省通办!这两项户籍业务在省内任意户籍窗口均可申办

近日,安徽省公安厅推出新生儿入户和16周岁以上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2项户政便民服务新举措。这是安徽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户政领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一是新生儿入户“全省通办”事项
凡是在境内出生并取得 《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安徽省户籍居民、婚内生育、同民族,随父(母)在安徽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的新生儿,其父(母)在省内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均可申请办理。
二是16周岁以上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事项

为了切实解决16 周岁以上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在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自2021年9月1日起,开通16周岁以上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符合办理条件的群众在省内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均可申请办理。至此,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涵盖我省全部户籍人口。

自2021年3月份以来,我省相继推出“开具户籍类证明、工 作调动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 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等多 项业务长三角区域一站式“跨省通办”, 截至目前已办理6.6万 业务;今年4月21日开通16 周岁以下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业务以来,共办理业务 12.8万笔,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群众的高度赞许。
下一步,安徽公安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公安部对因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手续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更多户政业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不断增强人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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