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62G/202110-00047 | 组配分类 | 宅基地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云梯畲族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10-01 09:2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宅基地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云梯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云梯畲族乡2021年第三季度宅基地审核使用情况说明 | 内容概述 |
2021年9月30日上午,云梯畲族乡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公室在乡三楼人大会议室召开宅基地审批联审会议。乡分管副乡长、农宅办主任王词银主持会议,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规划(林业)、住建、执法、电力、交运、水利、应急、环保等农宅办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近期农民建房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形成会议纪要如下:
1、云梯村8组朱时甫户,户主朱时甫,家庭人口4人,拟原址拆建2层房屋,房基占地面积约120㎡。拟建房屋地类符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户根据申请进行建设,其房基占地面积不超过审批面积120㎡,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2、云梯村6组李康明户,户主李康明,家庭人口2人,拟原址拆建1层房屋,房基占地面积约80㎡。拟建房屋地类符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户根据申请进行建设,其房基占地面积不超过审批面积80㎡,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3、白鹿村11组吴保安户,户主吴保安,家庭人口4人,要求原址拆建2层房屋,房基占地面积约78㎡。原老宅(主体房屋)由吴保安和兄弟共同所有,其个人所属面积为占地面积65平方米,1层建筑面积65平方米。现申请拆建附属房屋78㎡,2层建筑面积156平方米,共计占地面积143平方米,建筑面积221平方米。拟建房屋地类符合,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该户根据申请进行建设,其房基占地面积不超过审批面积78㎡,自行协调邻里关系。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
4、云梯村7组陈忠保户,拟原址拆建150㎡房屋。现存老房基约100㎡,主体房屋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调为基本农田,三调阶段性成果为建设用地(目前三调成果暂未使用),另该户重新建房申请调整房屋朝向,不按照原老宅基地四至重新建房。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农户实际情况,暂不同意该户原址重建,建议农户另行选址建设,或待三调成果应用、基本农田调出后再上会研究。请执法队和村加强巡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