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001-00044 | 组配分类 | 机构简介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15 11:2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机构简介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医疗保障局 | 内容概述 |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宣城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研究制定我市医疗保障相关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宣城市关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的办法和规定,健全落实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承担市级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宣城市关于医疗保障的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管理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医疗救助。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基金监管科。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办公地址:宁国市人民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向前100米
四、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电话:0563-4014680 邮政编码:242300
六、负责人姓名 宁国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