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110-0001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1-10-19 08:31
发布文号 发改价格〔2021〕10号 关键词 关于青龙乡储家滩水上游船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主动回应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关于青龙乡储家滩水上游船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 内容概述

关于青龙乡储家滩水上游船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批复

宁国市港口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青龙乡储家滩水上游船停车场停车收费的请示》(宁港旅字〔2021〕9号)悉。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和《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核定青龙乡储家滩水上游船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时间

车辆类型

收费标准

7:00-22:00

7座及以下小型车辆

10分钟免费,10分钟后10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20元封顶。

7座以上中、大型车辆

10分钟免费,10分钟后20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40元封顶。

22:00-次日7:00

免费

注:执行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城市管理执法车、医疗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环卫作业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等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收费主体、车辆类型、分类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停车服务应本着游客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行收费。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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