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110-00018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10 10:0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关于《宁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医疗保障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激发基层医疗机构活力,根据《关于在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结合宁国市疾病发病规律及基层医疗机构收治能力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推进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就医需求,保障参保群众权益。将对于破解基层医疗机构小病挂床住院难题,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助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有重大意义。
三、起草过程
由市医保局起草,征集基层医疗机构及社会公众意见后,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出台目的
通过持续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破解基层医疗机构住院难题。
五、重要举措
《方案》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的内涵及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实施范围。主要明确了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开展,及病种范围。
第三部分。支付办法。主要明确了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和报销比例确定的原则,医保基金如何与医疗机构结算,患者如何承担费用,不予报销的范围以及其他相关支付规定。
第四部分。规范管理。主要从收费管理、病区管理、诊疗管理、就诊管理、报销管理、监督管理六个方面作出规定。
六、创新举措
(一)扩大试点成效。以往患者需在本市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收入日间病房。为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效,宁国市医保局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市内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即将定点民营医疗机构也纳入试点范围,从而满足患者期待的更便利的医疗改革举措,进一步推动了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
(二)调整病种范围。政策完善后,宁国市医保局在原有坐骨神经痛、支气管肺炎、神经根型颈椎病等临床常见病病种上增加了腰痛病(腰椎间盘突出)、风湿性关节炎等病种,将病种扩大到25种(其中中医病种10个,西医病种15个),从而使此项惠民政策覆盖更多的参保居民。
(三)提高支付标准。将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参照住院管理,将诊疗期间的床位费、护理费、诊察费、检查化验费等纳入日间病房病种定额。并在多次征求各级别医疗机构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谈判机制,分类制定各级医疗机构的定额标准及基金支付比例等,一方面使患者就医负担大大减轻,另一方面有效提高了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的主动性,推动患者、医院、基金安全“三方共赢”。
七、保障措施
(一)各医疗机构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一旦发生,将严格追究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广泛宣传、告知、解释“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政策,简化相关程序,方便患者就医和结算。要在醒目位置公示“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政策和定额标准等。
(三)我局将密切监测“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情况,将各医疗机构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底考核范围,与医共体总额预算、医保资金拨付、协议管理等挂钩,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陈婷
联系电话:0563-401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