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110-00045 | 组配分类 | 政策咨询电话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10-19 19:4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住建局,政策咨询电话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住建局 | 内容概述 |
序号 |
联系电话 |
政策解答员 |
科室 |
科室职责 |
办公时间 |
1 |
0563-4037054 |
宋晓波 |
房屋征收管理处 |
贯彻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拟定和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组织拟定全市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承担或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做好资金测算。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的相关手续。负责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拟定房屋征收决定报市政府审批公告。指导监督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接受有关房屋征收补偿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对举报及时核实处理。对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的,报请市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对生效的补偿决定,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对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2 |
0563--4022863 |
余文倩 |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宣传、贯彻国家、省房地产业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产权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审查房屋交易合同,指导监督房地产价格评估。经营管理全市国有直管公房,保值增值。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
3 |
0563--4037079 |
徐盼 |
城乡建设科 |
负责拟定城乡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城市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系统行业统计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