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394647658C/202302-00144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发文日期 2023-02-14 16:2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执业,服务,生育,行政部,机构,计划,人员,医师,人民,埋植,医师法,节育器,从事,规定,卫生,育龄,依照,本法,各级,国务院,基本避孕服务,办事指南
信息来源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主题导航 卫生、体育
信息名称 基本避孕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内容概述 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

基本避孕服务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三十三号,2017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三条:从事本法规定的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人员,必须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本法规定的婚前医学检查、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令第309号,2004年12月10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依据本条例的规定从事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和国家有关护士管理的规定,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医生或者护士的资格,并在依照本条例设立的机构中执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应当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二、服务对象
  育龄群众
  三、服务机构
  宁国市人民医院 宁国市西津街道津河东路76号(本部),风行路21号(西区) 4011300
  宁国市中医院 宁国市南山街道怀安大道59号 4011980
  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宁国市人民路健康大楼 4037868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宁阳中路53号、宁阳中路15号 4184369
  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宁城北路锦苑广场6号楼 4016520
  河沥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东津路29号 4306418
  汪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汪溪街道渡口村 4442028
  竹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竹峰街道竹峰村 4230125
  天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天湖街道马村 3791120
  港口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港口镇街道宁港公路东侧 4800359
  青龙乡卫生院 宁国市青龙乡青龙街道 4211120
  梅林镇卫生院 宁国市梅林镇摇篮大道17号 4602126
  云梯畲族乡卫生院 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云梯村 4760234
  宁墩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宁墩镇宁墩村白塘组 4631120
  万家乡卫生院 宁国市万家乡万家街道政府边(前街3号) 4650006
  南极乡卫生院 宁国市南极乡永宁村下泥坞 4660048
  中溪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上街村民组 4431007
  霞西镇卫生院 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中街 4251120
  胡乐镇卫生院 宁国市胡乐镇洪门新集镇323-215国道交叉处 4901328
  方塘乡卫生院 宁国市方塘乡街道18号 4940017
  仙霞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仙霞镇新街(新政府南边) 4730298
  甲路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甲路镇甲路街1号 4960120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
  宁国市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时间(部分偏远山区略有调整):
  5月1日--- 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五、服务项目和内容
  1、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2、宫内节育器取出术
  3、(无痛、可视)人工流产术
  4、药物流产术
  5、皮下埋植放置术
  6、皮下埋植取出术
  7、避孕药具发放
  8、避孕指导
  六、服务流程
  育龄妇女携带身份证去各机构就诊。
  七、服务要求
  各级保健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生育临床诊疗指南与技术操作规范进行诊疗服务。
  八、监督及咨询电话
  0563-4037862
  九、网上投诉邮箱:ngswjwbgs@163.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