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405-00107 | 组配分类 | 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20 12:0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服务,执业,共和国,医师法,中华,医学,机构,出具,人民,诊查,主席令,证明,对象,投诉,收费,监督,法规,医疗,时间,法律,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办事指南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内容概述 |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本法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二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疾病的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各种病情书写规范要求。
二、服务要求:保密,未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公开。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联系电话0563-、服务时间 )
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宁国市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2-5楼,西边)4037821
宁国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宁国市人民路1号,健康大楼(1-6楼,东边)4037851
宁国市人民医院 宁国市津河东路76号 4011300
宁国市中医院 宁国市怀安大道59号 4011980、4011999
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宁阳中路53号、宁阳中路15号 4184369
西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宁城北路锦苑广场6号楼 4016520
河沥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东津路29号 4306418
汪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汪溪街道渡口村 4442028
竹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竹峰街道竹峰村 4230125
天湖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宁国市天湖街道马村 3791120
港口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港口镇街道宁港公路东侧 4800359
青龙乡卫生院 宁国市青龙乡青龙街道 4211120
梅林镇卫生院 宁国市梅林镇摇篮大道17号 4602126
云梯畲族乡卫生院 宁国市云梯畲族乡云梯村 4760234
宁墩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宁墩镇宁墩村白塘组 4631120
万家乡卫生院 宁国市万家乡万家街道政府边(前街3号) 4650006
南极乡卫生院 宁国市南极乡永宁村下泥坞 4660048
中溪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中溪镇中溪村上街村民组 4431007
霞西镇卫生院 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中街 4251120
胡乐镇卫生院 宁国市胡乐镇洪门新集镇323-215国道交叉处 4901328
方塘乡卫生院 宁国市方塘乡街道18号 4940017
仙霞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仙霞镇新街(新政府南边) 4730298
甲路中心卫生院 宁国市甲路镇甲路街1号 4960120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正常工作日,部分偏远山区乡镇卫生院略有调整)
四、服务对象:需开具门诊病情诊断和病休证明的公民
五、申报材料:
1.就诊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原件(如委托办理,代理人另需提供身份证)
2.门诊经治医师签字盖章后的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
3.凡属作诊断证明(用于办理残疾证、休假、休学、保险报销等),患者须持街道、学校相关证明。
六、服务项目和内容: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七、服务流程
1、门诊患者:持门(急)诊病历去门诊部办公室办理;
2、住院患者:持所在科室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去门诊部办公室办理;
八、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563-4037810
网上投诉邮箱:ngswjwbgs@163.com
十、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