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6475761XE/202205-00089 组配分类 高素质农民培育
发布机构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2-05-31 10:33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补助申请指南,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信息来源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主题导航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名称 宁国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申请指南 内容概述 一、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1〕81号)。二、承办机构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三、服务对象符合文件所述条件的农民。四、申请条件1.培训对象: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年满16岁不超过60周岁的农民。2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五、补贴标准受训农民免费参加培训,按人均1500元标准补助培训机构。六、申请程序1.培训对象:个人申请,村、乡(镇)逐级推荐

宁国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补助申请指南

一、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2021〕81号)。

二、承办机构

按规定程序确定的培训机构。

三、服务对象

符合文件所述条件的农民。

四、申请条件

1.培训对象: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年满16岁不超过60周岁的农民。

2培训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要的培训场所、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配套设施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培训目标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五、补贴标准

受训农民免费参加培训,按人均1500元标准补助培训机构。

六、申请程序

1.培训对象:个人申请,村、乡(镇)逐级推荐,市农业农村局择优确定。

2.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开班申请、验收申请。

七、办理时限

1.培训对象:开班前通知择优确定的参训对象。

2.培训机构:审核教学计划,批复开班后实行资金预拨制,及时将培训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验收合格后,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宁国市农业农村局科教信息科4021193

十、办理地点: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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