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4952262G/202105-00066 组配分类 事故通报
发布机构 宁国市应急局 发文日期 2021-05-28 10:4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矿山,事故,安全,监察局,瞒报,河北省,通报,铁矿,关于,应急,企业,宁安,2021,国家,工作,宣城市,警示,教育,扎实,现将,事故通报
信息来源 宁国市应急局 主题导航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名称 【典型事故通报】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北省两起铁矿瞒报事故通报》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典型事故通报】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北省两起铁矿瞒报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北省两起铁矿瞒报事故的通报》(矿安[2021]4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宁安办〔2021〕19 号、宁应急[2021]60号等文件,扎实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和矿山外包工程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事故报告工作,坚决杜绝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

各矿山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5月26日全国矿山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应急处置演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保养等工作,各地下矿山企业要确保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效正常运行,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严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迅速将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特此通知。

附件:1、宣城市应急局关于层转《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北省两起铁矿瞒报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2、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北省两起铁矿瞒报事故的通报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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