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111-00023 | 组配分类 | 法规标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10 15:1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救灾,资金,灾害,应急,管理,中央,自然,财政厅,暂行,财政局,财政部,办法,自治区,新疆,遵照,2020,兵团,直辖市,印发,各省,法规标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内容概述 |
财建〔2020〕2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应急管理局:
为加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提高救灾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应急部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