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734/202104-00137 | 组配分类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7 15:2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住建局(市人防办)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公告 宁房(2021)17号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做好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效率,我市将对一批空置公共租赁住房组织摇号分配。分配对象为2020年度审核通过,纳入保障范围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根据特殊群体优先的原则,对符合综合评定的家庭的给予优先保障。2020年度已分配但放弃租赁分配房屋的家庭,不得参与分配。分配采取综合评定或随机摇号两种方式进行,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采取综合评定方式,除此之外的一般轮候对象采取随机摇号方式。
有意向参与本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保障家庭请于2021年5月13前前往所在社区居委会登记意向,登记结束后将由所在街道办事处组织进行分配。逾期未登记视为放弃本轮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宁国市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