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19991Q/202103-00056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18 15:3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医保局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简明问答解读】宁国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解答 | 内容概述 |
一、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一)生育医疗费用: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呢?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6.9%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女职工产后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贴,不享受生育津贴。
2、其他用人单位按7.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且于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后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的,女职工可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按参保单位实际缴费月数计发生育津贴。
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4、参保单位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生育医疗待遇后,按照定额补差的方式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三、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1、女职工怀孕3个月(不含3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月生育津贴;
2、女职工怀孕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不含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
3、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
4、女职工顺产的,享受五个月生育津贴;剖腹产的,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四、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贴多少?
1、顺产:1000元
2、难产:1400元
3、剖宫产:2400元
4、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含人工流产):360元
5、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工流产):105元
6、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含宫内节育器):70元
7、输卵管结扎术:185元
8、输精管结扎术:180元
9、产前检查:400元
五、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请于产后六个月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市民之家医保大厅进行办理
1、身份证或社保卡及银行卡(存折)
2、生育服务登记卡
3、在外地生育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发票、费用清单、婴儿出生证明
4、参保男职工的已生育未就业配偶,提供城乡居民保险报销结算单
六、流产、引产计划生育费用报销需携带哪些材料?
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市民之家医保大厅进行办理
1、身份证或社保卡及银行卡(存折)
2、生育服务登记卡
3、在外地医疗的,须提供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发票、费用清单
4、参保男职工的已生育未就业配偶,提供城乡居民保险报销结算单。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宁国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钱露
联系电话:0563-4014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