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01T/202111-00020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8 10:22 |
发布文号 | 宁公发〔2021〕206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公安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的通告 | 内容概述 |
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231号)及《宁国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暨集中登记上牌专项工作方案》(宁办发〔2021〕71号)要求,我市将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牌范围:宁国市范围内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二、上牌时间:集中登记上牌期自2021年11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止。
三、上牌费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实行免费上牌。集中登记上牌期结束后,电动自行车号牌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费。
四、上牌方式:此次集中登记上牌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上牌网点:集中登记上牌期,将依托城乡邮政网点,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服务网点(网点附后)。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及节省线下办理时间需要,鼓励群众线上申请。
六、电动自行车号牌、超标车临时通行标志申领流程:
(1)电动车主可通过“皖事通”或“宁国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申领。
(2)办理所需资料:车主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或收据、车辆合格证。购车证明及合格证如遗失,应签署电子承诺书。进入“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纸质资料的图片,上传车辆车架号、电机编码、车辆外观等照片(如车辆加装遮阳棚等需提前拆除)。
(3)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具有脚踏功能),按规定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绿底白字),并到上牌网点查验车辆、审核资料,通过后领取号牌并安装。
(4)不符合新、旧国标的电动两轮自行车,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红底白字),车辆无需到上牌网点查验。后台审查通过后,车主选择邮寄或直接到上牌网点领取临时通行标志并安装。临时通行标志(红底白字)过渡期为三年(截止2024年10月31日),过渡期满后,超标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5)集中上牌期结束后,公安交警部门将不再核发临时通行标志(红底白字),只受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
七、登记上牌工作咨询电话:
0563-401562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宁国市分公司)
0563-4036599(宁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广大市民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认真甄别,选择符合新国标的合格产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提供车辆销售发票和车辆合格证。自2022年5月1日起,对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再登记上牌,对未按规定登记上牌仍上路行驶的,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宁国市公安局
2021年11月8日
宁国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网点
序号 |
服务网点名称 |
详细地址 |
服务电话 |
1 |
城西支局 |
宁国市仙霞南路68号 |
4015637 |
2 |
河沥支局 |
宁国市河沥溪东津路66号 |
4301184 |
3 |
开发区支局 |
宁国市宁阳西路150号豪辰郦景小区1028-1030 |
4015639 |
4 |
市民之家代办所 |
宁国市东城大道与振宁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一楼 |
13637222349 |
5 |
政府广场上牌点 |
宁国市政府广场对面停车场 |
4039783 |
6 |
宁阳公园上牌点 |
宁国市宁阳公园广场 |
4037735 |
7 |
胡乐支局 |
宁国市胡乐镇鸿门街道政府东北 |
4990010 |
8 |
甲路支局 |
宁国市甲路镇甲路街112号 |
4960030 |
9 |
霞西支局 |
宁国市霞西镇霞西街道148号 |
4250010 |
10 |
方塘支局 |
宁国市方塘乡方塘街道6号 |
4941800 |
11 |
山门支局 |
宁国市宁国水泥厂海螺大道 |
4830097 |
12 |
港口支局 |
宁国市港口镇新建街金港商贸城北100米 |
4800010 |
13 |
汪溪支局 |
宁国市汪溪镇街道89号 |
4440000 |
14 |
梅林支局 |
宁国市梅林镇富民路21号 |
4600203 |
15 |
宁墩支局 |
宁国市宁墩镇宁南路45号 |
4630010 |
16 |
仙霞支局 |
宁国市仙霞镇仙霞街道27号 |
4730010 |
17 |
中溪邮政所 |
宁国市中溪镇滨河路109号 |
4674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