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4952262G/202111-00083 | 组配分类 | 预案管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应急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21 19:4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应急预案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应急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寒潮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气象台11月21日7时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受北方南下强冷空气影响,今夜到明天全市平均风力逐渐增强到4级,阵风7~8级。冷空气过后全市平均气温将下降12℃左右;23-24日早晨最低气温-1~-3℃,高山地区-3~-5℃。为做好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监测预警工作。此次寒潮过程降温幅度大,且伴有雨水、大风等天气,将对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室外作业和群众生活等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防灾避险常识,指导本地、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社会公众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寒潮天气的复杂性、特殊性,突出重点,不留盲区,立即排查整治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要加大对事故易发路段特别是“皖南川藏线”沿线的管控力度,实施科学交通管制和安全应急措施,备足应急物资,尽量减少低温雨雪天气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同时,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抓好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督促企业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恶劣天气下严禁组织户外作业、登高作业。供水、供气、电力、通信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企业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加强各类设施的维护检修,保证生产安全、供应正常,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各类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防止因寒潮等恶劣天气期间组织生产不当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做好救灾救助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扎实组织做好冬春生活救助和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按时限要求将资金足额发放到户。要在前期开展需救助工作评估、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的基础上,及时将寒潮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要突出生活困难群体,协调整合乡村振兴、最低生活保障、民政临时救助等政策,强化多渠道保障。要根据季节特点,进一步细化紧急转移群众安置工作方案,突出做好倒损房、危房群众、道路滞留旅客、被困群众的紧急救助工作,落实防寒保暖措施,兜底保障群众生活。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事故险情及灾情信息,要做好甄别,规范报送途径。要加强信息沟通会商,确保信息报送口径统一。要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如发生灾情或突发事件、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202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