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102-00048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2-20 15:5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重大决策预公开
信息来源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关于《梅林镇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意见征集的公告 内容概述 关于《梅林镇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意见征集的公告

关于《梅林镇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意见征集的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镇直机关单位:

根据镇政府工作安排,起草了《梅林镇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各村及镇直机关单位进行意见征集,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1年3月20日下午4:30前将反馈意见盖章后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梅林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4601801),逾期未反馈视为无修改意见。


梅林镇人民政府

2021年220日

梅林镇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1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服务管理,根据宁国市民政局《关于做好 2021 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既要毫不放松抓好殡葬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又要千方百计满足人民群众清明节祭扫需求的工作原则,在开放公墓现场祭扫的同时,统筹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着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组 长:钟云辉 党委书记

副组长:汪世钢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戴 超 人大主席

吴 兴 党委副书记

纪 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尹述国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 晨 党委委员、副镇长

明文孝 党委委员、副镇长

倪孝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志华 主任科员

王叶琳 党政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黄 进 经发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殷明月 综治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骆 伟 综合执法大队副主任(主持工作)

严 静 为民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制定工作方案。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明确疫情防控与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的具体责任和措施。各村级公益性公墓安全祭扫工作由各村负责,各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管理人员职责任务,对较为分散的历史埋葬点,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管理。

2.加强疫情防控。各村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要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口罩佩戴、体温检测、亮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及祭扫管理要求。

3.推行文明祭扫。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要利用清明祭扫契机,积极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我镇惠民殡葬措施及奖补政策,大力弘扬移风易俗和绿色生态殡葬新理念。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倡导敬献鲜花、绿化植树、踏青遥祭、网上纪念、公墓代祭、错峰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群众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文明低碳祭扫,组织志愿者做好清明文明祭扫引导服务。

4.提升服务水平各村要切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务必于4月2日前,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环境卫生清理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和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并及时落细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火灾、踩踏、坍塌等各类安全隐患,全力守护好群众祭扫安全。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适时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

5.加强综合治理。清明期间,各村各相关单位要持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加强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问题综合整治,加大公益性公墓违规出售、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等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规范清明节期间殡葬用品销售和服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虚假宣传、强制消费、价格欺诈等殡葬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不断提升殡葬综合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为民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党政办、公安、综治、应急、卫健等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全镇清明祭扫各项工作,指导督促全镇各殡葬服务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镇直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附件1),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应急处置机制,落细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

2.强化责任落实。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工作日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3.做好信息报送。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4月3日至5日),镇政府安排专人值守,统筹协调清明节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各村要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和祭扫情况日报告制度。4月3日至5日每日中午12:00点前统一上报《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2)。(联系人:严静 联系电话:13956604418)



附件1

清明节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

有关部门职责

1.党政办:清明期间加强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宣传报道工作,转变群众传统的祭扫观念,营造“文明、低碳、生态、安全、有序”的祭扫氛围。

2.综合治理中心(派出所):加强对各村公墓祭扫区域、路段交通秩序维护与治安管理。

3.为民服务中心(民政、卫健):制定祭扫活动工作方案,及时上报清明祭扫动态;督促指导各村做好疫情防控和祭扫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救治突发疾病和突发事件中受伤祭扫人员,确保祭扫群众生命安全。

4.综合执法大队(应急管理):负责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镇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各村公墓区域、等重点区域、路段开展文明祭扫志愿服务。

附件2


2021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单位:填表人:电话:日期:

开放的殡葬服务

机构数量

未开放的殡葬服务机构数量

网络祭扫平台数量(个)

当日现场祭扫群众总数

当日网络祭扫人次

车辆总数

工作人员总数

有无突发安全事件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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