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111-00097 | 组配分类 | 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11-23 09: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权责清单 |
信息来源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中溪镇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办理指南 | 内容概述 |
补助对象:1.年度审核合格的省级、市级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2.新评定的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补助标准:未定
申请程序:乡镇审核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网络公示无异议
申请材料:乡镇年度审核情况、收款收据、开户许可证等
办理时限:从接受申请到向财政部门提交结算材料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563-2209039
受理单位:中溪镇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