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2107-00107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7-15 15:47 |
发布文号 | 78号 | 关键词 | 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公告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甲路镇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甲路镇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甲路镇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安排工作,加强领导,抓紧任务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甲路镇2020年就业创业工作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宁人社〔2021〕30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甲路镇2021年就业创业工作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六稳”和“六保”,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六稳”和“六保”第一都是就业,体现了就业优先的工作理念,自主创业是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好就业创业工作,是落实“六稳”加“六保”工作的首要目标,是落实特殊时期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具体部署。
二、目标任务
1、城镇新增就业。全市7100人,甲路镇277人,由市统筹管理,考核。
2、失业人员再就业。全镇55人(依据辖区在安徽智慧就业平台登记人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人。
3、公益性岗位。全镇开发6个岗位,安置3人。
4、创业培训。全镇30人。
5、就业失业管理。未设定目标任务。
6、创业贷款。未设定目标任务。
7、就业补助资金发放。未设定目标任务。
三、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就业创业工作领导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邵萍
副组长:朱嵩方友平周婷婷张波夏卫国黄欢
成员:邹婷彭跃飞汪进丁浩陈卫明桂联发桂诗仁程永安陈光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事办,由周婷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陈光辉。
四、工作安排
1、城镇新增就业。全市7100人,由市统筹管理,考核。定期不定期发布企业招聘信息,组织劳动者参加市网上或专项招聘会。由办公室对接市就业中心,掌握劳动者在市内就业情况,及时了解全镇新增就业进度,并报告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周婷婷。
2、失业人员再就业,全镇55人(依据辖区在安徽智慧就业平台登记人业人数)。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人。定向发布企业用工招聘信息和鼓励失业人员登录宁国市就业服务网,实现就业。并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和内网上对失业人员进行用工备案的解除、登记,完善用工管理。
3、公益性岗位。全镇目标任务开发6个岗位,安置3人,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0〕4号),截止目前,已开发了一个乡镇公益性岗位,通过劳务派遣进行了安置。拟在各村开发一个村级公共服务性岗位,政府再开发一个乡镇公益性岗位,另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开发一个就业见习岗位,安置1人,安置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办〔2020〕23号)规定)。
4、创业培训。全镇目标任务30人。根据市就业中心统一安排,在本镇举办一期创业培训班,由于本镇企业少,企业负责人提升班无法设置,只能开办一期创办企业培训班。由各村摸底有创业意愿人员,报办公室统计汇总上报,由市就业中心审定人员名单,筛选创业培训班学员。考虑到通过率(预计80%),为确保完成30人通过考核,建议甲路村9人,枫山村7人,庄村村9人,石门村5人,各企业提供1人,共计36人。
培训班拟安排在7月下旬到8月上旬开办,地点选择在甲路村委会会议室(停车、场地设施、交通等各因素齐全)。
委托培训机构由市统一确定有资质的机构。
5、就业失业管理。未设定目标任务。劳动者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或“皖事通”自主登录,在线申请,提交到甲路镇。就业办公室每日在内网初审,提交到市就业局,市就业局审批发证。
6、创业贷款。未设定目标任务。人社所宣传相关政策,创业者先申请就业失业证,提交贷款相应文书,人社所初审报市就业局。
7、就业补助金发放。
就业补助。未设定乡镇目标任务,因我镇公益性岗位由劳务公司派遣安置,相关就业补助资金由劳务公司申请。待村级公益性岗位落实和基层特岗人员到位后,再由办公室按照规定流程申请。
五、考核奖励
就业创业工作由市就业工作领导组对镇政府考核,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镇领导组依据下达的目标任务,对各村进行考核,纳入对村级总体考核。具体权重由镇对村级考核领导组确定。对完不成任务的给予相应扣分,并通报。对完成的给予一定奖励,具体根据本《意见》中资金保障内容执行。
六、保障机制
1、人员保障。镇政府成立就业创业工作领导组,村确定具体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实行联村领导和村主要领导双重负责制。
2、资金保障。
就业奖励。根据宣城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宣城市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宣人社秘[2018]237号)规定,对镇、村就业平台人员进行奖励。按照不低于市拨付到镇政府的就业奖励资金40%,按照各村和镇实际完成数量,核定奖励资金数额并打卡发放到镇、村经办员。
根据关于印发《鼓励务工人员在宁就业奖励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2021]38号),对2021年春节期间介绍到中鼎集团签订《劳动合同》并实现就业6个月以上,由镇政府对介绍人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见引荐人引工补贴申请表)
根据关于印发宁国市2021年民生工程项目《技能培训提升实施方案》《就业创业促进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社[2021]35号),对创业培训班学员,根据实际出勤日,每日补助误餐和交通费补贴60元/人。
对就业示范村进行申报,由市就业领导组对评选的示范村另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