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63J/202107-00042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机构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发文日期 2021-07-05 16:54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发改委2021年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结果公示,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信息来源 宁国市发改委(市粮储局) 主题导航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信息名称 宁国市发改委2021年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结果 内容概述

宁国市发改委2021年行政权力动态调整结果

序号 权力类型 项目名称 子项 调整类型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1 行政许可 油气长输管道第三方施工许可 新增
2 行政许可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新增
3 行政许可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新增
4 行政处罚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新增
5 行政处罚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新增
6 行政处罚 对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处罚 减少
7 行政处罚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处罚 减少
8 行政处罚 对粮食收购者、粮食储存企业将五类情形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对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修改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霉变或者色泽、气味异常的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储存期间使用储粮药剂未满安全间隔期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其他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明确不得作为食用用途销售的粮食作为食用用途销售出库的处罚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9 行政处罚 对从事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虚报粮食收储数量等九类情形的处罚 对虚报粮食收储数量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通过以陈顶新、以次充好、低收高转、虚假购销、虚 假轮换、违规倒卖等方式,套取粮食价差和财政补贴,骗取信贷资金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挤占、挪用、克扣财政补贴、信贷资金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以政策性粮食为债务作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利用政策性粮食进行除政府委托的政策性任务以外的其他商业经营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在政策性粮食出库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调换标的物,拒不执行出库指令或者阻挠出库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购买国家限定用途的政策性粮食,违规倒卖或者不按照规定用途处置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对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不按照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不服从国家的统一安排和调度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10 行政处罚 对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违法情形且情节严重的的处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11 行政处罚 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出库前未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的处罚 修改
12 行政处罚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新增
13 行政处罚 对违反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新增
14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15 行政确认 价格认定、复核 新增
16 行政确认 地方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 新增
17 行政确认 粮食应急供应、配送、加工网点选定 新增
18 其他权力 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核定 新增
19 其他权力 上报国家的项目、计划、补助资金等事项初审 新增
20 其他权力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新增
21 其他权力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22 其他权力 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及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出库监管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23 其他权力 地方储备粮财务资金监督检查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24 其他权力 粮油仓储单位备案 新增 按照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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