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83081862F/202108-00127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21-08-05 09:5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实录
信息来源 宣城市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实录 内容概述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实录

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实录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二季度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方面在加强局机关办公场所防控的同时,利用移动互联网手段,推进“不见面”办理业务,从源头上降低传染风险。另一方面多频次加强对医疗机构废水、医疗废物管理的指导,并落实视频监控,全过程监督。

(二)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

完成《宁国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实施方案》编制,并由市政府行文印发至各乡镇、市直相关单位组织实施,成立创建宁国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领导组,同时就创建进行再部署。协助市委市政府召开宁国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和季度专题会议。

(三)做好《宁国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规划编制单位已按照评审意见完成修改和部门意见的再次征求。待省、市约束性指标明确后,进一步完善,按程序报批。

(四)扎实推进“三大一强”攻坚行动

突出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一是在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期间,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组,精心准备,周密安排,对现场督察反馈问题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二是完善工作调度机制。整改办对所有问题整改点位挂图作战,排定月度计划和进度表,定期进行调度。三是紧盯重点整改项目。针对整改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市领导亲自带队赶赴现场督办,确保每一个问题都能够严格按照整改标准落实到位。如溪水鱼养殖项目侵占保护区问题,我市坚持立行立改,对涉及红线的鱼塘及所有附属设施进行了拆除;如真也天境项目占用河道问题,我市成立了工作专班进驻现场办公,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实行日调度、日报告。牵头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针对工业企业环境问题,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落实到乡镇、落实到人,充分利用第三方环保管家,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业企业大排查。宁国市尚未完成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63个,其中,应于年内完成整改验收35个,现已上报完成14个。

(五)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按照《宁国市2021年度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对象为包装印刷及高温套管行业,确定整治对象15家,其中包装印刷2家,高温套管10家,制笔3家。聘请省内环保专家对15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对每家存在的问题形成专家意见及问题清单。同时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提出明确要求。四月底组织环保专家对企业整治设计方案开展技术评估,为整治水平提供保障。对全市施工工地、秸秆禁烧等工作开展大气巡查,共发现问题5处,下发督查交办函3份。开展全市生物质锅炉摸底排查工作,按照《宁国市2021年度生物质锅炉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生物质锅炉整治的工作目标,提出了整治要求和整治时限,并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积极开展碳达峰工作。已完成省级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碳排放报告和6家宣城市级碳排放企业开展碳排放报告及我市20家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调查表编制上报工作。加强跨部门协作,深入推进低碳城市试点。截至6月30日,PM2.5平均浓度30.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94.4%。

二是打胜碧水保卫战。对西津河、东津河、中津河、水阳江及港口湾水库的8个省、市控断面进行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对宁国市港口湾水库和畈村水库两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每月一次的水质监测。完成一、二季度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监测。按照双随机的模式,完成上半年9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并按要求上报监测结果。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稳步推进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完成港口湾水库和畈村水库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测绘、设计等前期工作。通过政府采购,宁国市乡镇驻地污水处理设施交由第三方运维,对其他污水处理设施督促所属乡镇政府加强整改、运维。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并形成送阅材料报市政府。定期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周报、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环境质量月报。1-6月,汪溪、坞村国考断面和全市四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及七个地表水省、市控断面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水质断面达标率100%。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土壤环境重点企业监管。2021年我市共13家企业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单,全部完成土壤隐患排查报告的编制。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我市共8个地块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其中5个地块已由宣城生态环境部门确认为未污染地块,2个地块确认为污染地块。剩余1个地块正在开展初步调查,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加强污染地块全过程管理,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事件发生,防范由此产生的社会风险隐患。加强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改造企业搬迁腾退土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我市危化品搬迁改造企业安徽生力农化有限公司已完成拆除工作,正在开展土壤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固废环境管理工作。持续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申报登记工作,我市共35家企业纳入一般工业固废申报,112家纳入危废申报,名单动态更新。

(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双随机”名录,将失信、受过行政处罚的企业纳入“双随机”监管,适时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1-6月份共下达责改通知书89家次,行政处罚案件29件,处罚金额389.441万元,其中查封扣押13件、移送行政拘留5件。所有案件均落实“双公示”要求。同时,加强环境信用评级,开展了环境信用评价培训会,完成39家重点排污企业评分初审,帮扶企业完成行政处罚信用修复7家次。二是逐步推广“三个全覆盖”,持续推进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推动在线自动监控数据应用于环境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完成28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安装、联网运行工作,上半年现场调查在线监控企业数据超标11家次,立案查处1家次。逐步开展环保用电监管系统”试点,加强企业污染治理设备运行情况监管。三是加强对涉磷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对“三磷”企业开展排查整治,严防总磷超标。四是强化跨界执法联动,进一步完善了与临安、安吉等地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制定了联合执法计划,查获多起跨界转移一般固废案,并从严从重进行打击,有效遏制了非法跨界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的多发势头。五是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方面,全力抓好信访矛盾化解,特别是中央、省环保督察、两会、迎大庆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值班驻岗制度,第一时间处理突发群众信访事件;另一方面落实领导包保制和领导接访制。1-6月份共登记受理信访件170件,办结157件,办理情况及时对外公示,剩余13件正在办理当中。

(七)强化排污许可工作

对需要整改的31家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完成整改,尽快申请排污许可证。同时,为落实企业单位治污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合法排污以及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我局组织召开《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宣贯会议,邀请第三方专业人员为全市排污单位进行培训,并发放192张排污许可证。为促进企业环境管理逐步规范化,督促企业按时提交执行报告,我局组织市内重点管理企业参加了2021年度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检查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会,加强定期监督指导工作。

(八)强化项目管理与服务

1-6月份受理承诺件66件,办理完结66件,其中报告书6件、报告表57件,登记表备案60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对于属于承诺制名单或豁免名录中的项目,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告知前来报批环评的企业,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批复。我局已于5月份测试并登录使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平台系统,并与安徽省政务服务网链接。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持续推进“三大一强”攻坚行动。一是持续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交办信访件整改定期调度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工作在时限内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二是继续按照“散乱污”大排查工作要求,梳理排查存在的问题。三是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核查整改工作。四是持续开展“双随机”及各类专项执法检查,紧盯重点行业企业,动态开展排查巡查,建立台账,坚决打击偷排、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行为。全力化解环境信访隐患,信访事项及时受理、交办,限时答复,确保办结率100%。

2.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围绕“五控”,继续强化秸秆禁烧及烟花爆竹禁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建成区生物质锅炉淘汰改造,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清单,打好“蓝天保卫战”。积极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抓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继续做好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稳步推进港口湾水库和畈村水库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打好“净土持久战”。督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强化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确保所产生危险废物全部得到规范处置,完成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任务指标。

3.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创建“两山”申报前期工作。生态环境部于7月25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根据文件要求创建申报工作时间定于8月15日。目前,我局正全力准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工作,做好各职能部门衔接及材料汇总整理工作,确保按时申报,提交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先期评审工作。

4.进一步加强第三方环评机构管理。引导第三方环评机构入驻我市中介超市,落实评价机构和人员的考核记分制度,规范中介市场,确保项目环评质量和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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