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112-00062 组配分类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2-03 22:10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信息来源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内容概述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一、申请主体
个人
二、办理条件
经济困难
三、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二)经济困难证明;
(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四)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查核实材料——决定
五、法定期限: 7个工作日
六、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监督投诉电话:
九、办理地点:梅林镇司法所
十、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十一、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