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1XJ/202208-00001 | 组配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1 08:0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机构简介,政府组成部门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司法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司法局 | 内容概述 |
一、工作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制定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
(三)负责各部门报送的由市政府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调研。
(四)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对乡镇、街道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承担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五)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依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申请市政府裁决的依法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六)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刑罚执行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市司法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性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局机关对外文件、文稿的审核。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安全保卫、应急值班、卫健及督查督办等工作。指导、监督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负责系统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承担科技和信息化技术创新、推广应用等工作。承担机关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民论坛回复、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二)法治调研督察科。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组织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审查工作。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发放、注册年审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级法律援助业务工作;负责受理公民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有关法律援助事项,办理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安排或指派本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或其他法律援助事项。
(四)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负责负责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合法性审查科。负责承担市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办市政府交办的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审核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民事合同,对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核把关。承担相关行政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六)律师工作科。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律师党建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八)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司法队伍建设、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全市司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目标管理、综合评估等各项考核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及新闻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十) 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建立与政法各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培训。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办公地址
宁国市宁城北路2号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63-4022226
邮编:242300
六、负责人姓名
宁国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