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11708013U/202112-00011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发文日期 | 2021-12-06 15:11 |
发布文号 | 宁开发管【2021】230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
信息名称 | 宁国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 内容概述 |
各局室、公司,园区各企业:
为深刻吸取“12.1”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暨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突出整治重点、深化责任落实、狠抓源头治理、强化基础支撑,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确保今冬明春经开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认真抓好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实,切实取得整治实效,成立攻坚行动联合执法组。
组长由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有以下单位:各园区属地乡镇街道、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应急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水务公司、燃气公司等分管负责人,经开区投资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安监局主要负责人。
联合执法组下设联络办公室(设在经开区安监局),负责日常事务联络。
三、检查范围
重点突出检查“散乱污”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各局室和联企人员根据网格化范围开展企业检查工作。建设局、投资服务中心、建投集团、港投公司分别负责对各自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污水处理厂由投资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承租建投、港投标准化厂房的由建投集团和港投公司各自牵头负责。
四、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企业立项、环评、安评等手续是否完善;现场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开展全员教育培训;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是否登记备案以及相关附件是否定期检测;生产现场是否配备消防救援器材;从业人员是否佩戴劳保用品;使用燃气的是否安装泄露报警装置;厂房及企业建筑是否存在年久失修等隐患。
五、方法步骤
(一)排查起底阶段(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31日)。各局室、公司及联企人员立即将文件要求通知到各企业,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各联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二)整治整改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2月20日)。各联企干部主动上门查看资料和现场,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行整改的要求企业立行整改。不能立行整改的报联合执法组,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未完成的停产整改,停产整改仍未完成的报有关部门处罚,直至停业退出生产经营活动。
(三)总结反思阶段(2022年2月21日-2022年3月10日)。各局室、公司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本次活动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举一反三,动态开展问题排查与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岁末年初是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开展安全生产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目的是为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局室、公司要把此次攻坚行动当成是首要政治任务。
(二)加强督查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各局室、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加强检查和调度,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纪检监察室要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并对督查情况及时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局室公司及各联企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百日攻坚行动的宣传,让园区企业真正行动起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