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33014637M/202112-00050 组配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发布机构 汪溪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1-12-15 10:29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信息来源 汪溪街道办事处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汪溪街道学校食堂检查总结 内容概述

汪溪街道学校食堂检查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由街道食安办牵头,联合河沥市场监管所、综治办与2021年12月2日开展了对汪溪初中、鼎湖小学、幼儿园、安财学校、新时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组织领导,召开会议,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明确了工作重点、目标和要求,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检查基本情况

街道共有食堂4个,汪溪初中、鼎湖小学、幼儿园(共用一个食堂)、安财学校食堂(上下层)、新时代学校食堂。

1、许可证及健康证持证情况。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为 100%,从业人员有健康合格持证率为100%,《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都能及时年度校验,从业人员都能及时体检办理健康证。

2、食品原料购进保存及食品操作加工情况。学校食堂都能比较规范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合理,食堂食品留样规范合理,餐具清洗消毒规范,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齐全,台账记录详细,但仍有极个别留样记录不完善,食品原料进出入库记录但不完整的情况;有些还存在学校食堂工作流程布局还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加工过程中存在交叉污染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及时下发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限期整改。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给每个学校的领导班子做详细的汇报,要求各学校必须进一步的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重要性的再认识,成立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增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把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摆上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警钟长鸣,加强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无健康证合格证的从业人员,学校应立即将其调离工作岗位或者集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从业人员需领取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规范食品留样,保证留样食品数量、留样时间达到要求,完善留样记录,食品加工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建立健全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原料出入库台帐记录,食品库房专间专用,严禁放置生活物品或其它物品,保持库房干燥、通风,定期清查库房食品,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建议学校应积极采取相关措施,解决学校的硬件设施问题,逐步的规范学校的食堂设施,改善学生就餐环境,减少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的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学校法人代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落实法人代表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抓的管理机制,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到人,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2、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推行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根据不同等级学校食堂的卫生状况,调整监管频次,分级管理,提高监管效能。

3、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学生及其家长与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部门的信息沟通,在食堂张贴安全知识、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公示学校、食品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和媒体曝光电话。

4、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体检工作,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知识,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落实学校食堂食品管理员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制度,并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群体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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