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112-00107 组配分类 农业农村政策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12-15 21:0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农业农村政策
信息来源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内容概述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实施现代农业提升工程,高起点建设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经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158”行动计划。围绕全省粮油、畜禽、水产、果蔬、茶叶、中药材、油茶、土特产等优势特色产业,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创建,构建完善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生产基地稳固、加工提挡升级、销售渠道畅通。力争到2025年,每个县(含市、区,下同)至少重点培育1个优势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全省建立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类、加工类、供应类示范基地500个;面向沪苏浙地区的农副产品和农产品加工品年销售额达到8000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

1.打造优势主导特色农产品板块。粮食生产方面,以皖北地区为重点,发展品牌小麦和优质高蛋白大豆;以沿江沿淮地区为重点,发展优质水(糯)稻。畜禽生产方面,以19个国家生猪调出大县为重点,建设一批优质生猪基地;以阜阳、亳州、蚌埠、宿州等地为中心,建设一批优质肉牛肉羊基地;在六安、宣城、阜阳等地,以皖西白鹅、宣城三黄鸡、阜南番鸭等为重点,建设一批优质家禽基地。奶业生产方面,以蚌埠、合肥、淮南、马鞍山奶牛生产优势区为中心,建设优质奶牛基地。水产品生产方面,重点在沿江沿淮地区建设一批稻渔综合种养和秋浦花鳜、合肥龙虾等名优水产品基地,在皖南、皖西山区建设一批泉水鱼基地。特色农产品生产方面,沿江沿淮地区重点发展设施蔬菜和水生蔬菜、山区发展高山生态蔬菜;在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重点发展名优茶叶、油茶等;以皖北、皖西和皖南三大中药材种养基地为中心,大力发展皖产道地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推进“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在黄河故道周边等地区重点发展名特水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省药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全面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选择“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模式,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生物农药使用覆盖面;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步伐,扩大生物有机肥料生产和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绿色生资生产,支持企业加大新型生物农药研发生产,强化农膜回收利用,鼓励企业研发全生物可降解地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实施农产品安全保障工程,抓好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管理,严控农兽药残留。依规依标组织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互认,推动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落实农产品带标带码上市。(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建设绿色农产品加工集聚区。

1.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深度对接沪苏浙人才、技术、资本等先进要素,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在粮食主产县积极推进专用小麦、优质水稻精深加工,生产专用粉、杂粮、生态大米、中央厨房食品等主食产品。在畜禽、水产养殖大县,大力推进熟食加工。在蔬菜瓜果产地,大力发展净菜配送、罐装食品。推进中药材、茶叶深度开发,实现饮品和药用相结合。(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2.培育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鼓励本土大型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成长型企业上市融资。实施“百亿元企业”培育计划,形成一批产值过50亿元、1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深入推进“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创优“四最”营商环境,为招商引资企业和项目落地提供便利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实施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行动。强化园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配套等支撑能力建设,吸引各类加工主体进园入区集聚发展,实现农产品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增值。重点打造20个成长性好、规模位居前列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农业大县要依托省级开发区或产业集聚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打造一批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百亿元以上的加工园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建设绿色农产品物流供应平台。

1.加强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以产地为依托,高起点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物流企业,重点发展20家左右大型冷链物流配送企业,建设冷链物流集散中心;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建设产地预冷、分拣包装、仓储保鲜等设施,打造一批覆盖范围广、带动能力强、设施齐全的农产品、食品物流园区。加强与沪苏浙电商企业、连锁超市等合作,开展直销连锁配送,共建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物流圈。(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2.优化升级农村电商。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加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推广“电商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积极培育本土电商企业,支持其与知名电商平台开展深度合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3.搭建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销产品、塑品牌、建渠道、招项目的主平台作用,大力提升农交会影响力。加快发展长三角一体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展联合推介活动,构建高效的合作机制,促进产品销售流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沪苏浙地区各类展会、交易会、博览会等平台,拓展销售渠道,不断提升安徽名优农产品在沪苏浙地区市场份额。大力培育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订单和定制农业,扩大农超、农社、农企、农校等产销对接。(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加强合作平台建设。采取共建共享模式,推动开展一市三省基地互认,高质量建设一批粮油、果蔬、中药材、畜禽、水产等绿色农产品外延供应基地。开展农业园区合作示范,引进沪苏浙地区优质资本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加工园建设。主动对接沪苏浙地区食品工业产业链,推动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招商力度,引进一批沪苏浙知名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大企业、大集团来皖投资兴业和建立总部基地,共建一批全国领先的农产品加工示范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培育基地实施主体。围绕当地主导产业,优先选择与沪苏浙地区有较好合作基础、有优势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等主体,承担示范基地项目实施任务,推动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吸引支持皖籍在外涉农人才返乡创业就业。组织实施农业人才联合培训计划,加强与沪苏浙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跨区联合,开展重大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加快沪苏浙农业技术成果在我省孵化转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实施品牌塑造工程。培育“皖”字号知名品牌,打造一批在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叫得响、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每个县立足资源优势,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培育若干个知名企业品牌或产品品牌。支持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姻合作,共建共享企业品牌,提升品牌价值。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发展、保护体系,强化商标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加大品牌建设支持力度,搭建宣传推介平台,提高安徽农业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信力。(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健全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优化整合涉农资金,重点支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开展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物流等建设。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优先支持基地建设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向农产品加工、储藏设施装备倾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要素支撑保障。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加大对各类主体和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发挥政策性担保机构主渠道作用,扩大对龙头企业担保总额,执行政策性担保费率。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收入保险。鼓励和引导经营业绩好、科技含量高、扩张要求强,符合上市挂牌基本条件的基地建设主体上市融资。保障基地项目用地,降低用地成本。落实税收、用电等优惠政策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工作机制,推动实施一批农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行动,全面落实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任务。各县要围绕主导产业发展,成立工作班子,制定专项规划,落实扶持政策,建立支撑体系,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推动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建立合作机制。以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联盟为重要平台,建立省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定合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市县与沪苏浙地区广泛建立交流协作机制,创新合作发展模式。发挥各类协会的作用,定期举办对接交流活动,组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对接。(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驻沪办,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调度考评。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调度和分析评估任务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成效,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将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情况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对达标的示范基地予以授牌激励。(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附件:1.“158”行动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名单

2.“158”行动农产品加工重点园区名单

3.“158”行动农产品冷链物流重点企业名单




2020年4月30日



附件1


“158”行动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名单


1.三只松鼠(无为)有限责任公司

2.安徽强英鸭业集团有限公司

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4.五河新希望六和牧业有限公司

5.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6.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蒙牛乳业(马鞍山)有限公司

8.肥西老母鸡食品有限公司

9.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10.安徽华润金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合肥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12.安徽海泉投资控股集团

13.安徽联河股份有限公司

14.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芜湖双汇食品有限公司

16.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

17.溜溜果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益海嘉里(安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19.今麦郎(天长)有限公司(饮品、面品)

20.无为温氏家禽有限公司

21.五得利集团亳州面粉有限公司

22.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3.安徽省西商食品有限公司

24.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5.铜陵白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158”行动农产品加工重点园区名单


1.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弋江农产品加工园区

2.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

3.谯城区中药材产业园

4.固镇县食品产业园

5.安徽繁昌经济开发区食品加工园

6.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加工园区

7.怀远县食品产业园

8.淮上区粮油食品产业园

9.广德市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

10.宣州区现代农业产业园

11.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企业集聚区

12.萧县循环经济工业园

13.桐城市水禽羽绒加工园区

14.宁国市南山食品产业园

15.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16.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产业园

17.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园

18.濉溪县百善食品工业园

19.巢湖市环湖农产品加工集中区

20.无为市羽毛羽绒加工产业园


附件3


“158”行动农产品冷链物流重点企业名单


1.合肥周谷堆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有限责任公司

2.肥西老母鸡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3.中瑞农产品批发市场

4.安徽省东升食品有限公司

5.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6.砀山县鹏顺冷藏包装有限公司

7.蚌埠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8.蚌埠市合一冷链股份有限公司

9.阜阳瑶海农产品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10.安徽恒泰云鲜冷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11.全椒县华丰粮油储运有限公司

12.安徽西商农产品批发市场

13.金菜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4.芜湖大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15.安徽宇培供应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6.安徽华卫集团禽业有限公司

17.安徽新梦想农产品冷链仓储有限公司

18.国晟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19.安徽中合平安市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谢裕大茶叶股份有限公司

(此件公开发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