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1679/202111-00032 | 组配分类 | 负责人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24 15:1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负责人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水利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宁国市水利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解读 | 内容概述 |
积极配合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编制《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山、河沥、汪溪、港口片区区域评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创新编制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方案。对已编制区域评估方案的开发区建设项目一律采用承诺制管理,对列入区域评估范围的公共建设项目不用再单独编制水保方案,只需按照占地面积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即可,减少企业负担。
六、下一步举措
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作为、密切配合,紧紧围绕工作举措,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项举措实施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宣传和解读,持续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水利局
解读人:水政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0563-40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