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208-00117 | 组配分类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8-02 09:1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职业培训信息办理指南 | 内容概述 | 一、文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二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标准……。3.《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4.《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 |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第四十九条:……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二十)……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合理确定补贴标准……。
3.《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
培训补贴……。
4.《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一、大力促进就
地就近就业……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
吸纳人数,给予一定期限的职业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受理条件
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为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可按经其服务后实际就业的人数,向当地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职业培训、介绍补贴。
三、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四、培训课时、报名材料及报名地点
1.就业技能培训:
培训学时:按省、市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课时)目录;报名材料:符合就业技能培训六类人员对象的相应佐证材料;报名地点:我市各培训机构
2.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培训学时:60课时;报名材料:开班计划申请材料;报名地点:宁国市人社局5楼人社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3.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培训学时:60课时;报名材料:开班计划申请材料;报名地点:宁国市人社局5楼人社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咨询电话:0563-402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