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761XE/202112-00080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17 17:3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询问鱼具最新管控要求的回复,互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农业农村局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关于询问鱼具最新管控要求的回复 | 内容概述 |
来电人反映:咨询下最新捕鱼规定下来,宁国市有没有变动和特殊规定?方便我们钓鱼爱好者更好配合工作,感谢期待您的答复。
回复情况:来电人你好,农业农村部于2021年10月11日发布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根据通告规定,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内使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中的渔具进行违法捕捞,可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该通告包含10类36种渔具,涉及到钓具的有4种,另外钩刺耙刺也是禁用渔具。宁国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青龙湖光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含港口湾水库全域)和安徽宁国市黄缘闭壳龟自然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常年禁渔制度;三、水阳江干流(宁国市东津河与西津河交汇处以下宁国境内河道):自 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10年的禁渔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