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99802061L/202105-00056 | 组配分类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发文日期 | 2021-05-07 16:08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公示,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导航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检查标准】宁国市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 | 内容概述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要点 |
1 |
化妆品合法性 |
(1)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化 |
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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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产特殊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殊化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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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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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口普通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普通化妆品 备案凭证”(查看复印件);进口特殊化妆品是否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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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进口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批件”(查看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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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注册证批件或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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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有效期内入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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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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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化妆品标签 |
(6)化妆品标签应当标注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 b.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c.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d.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e.全成分; f.净含量; g.使用期限、使用方法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 h.法律、行政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标注 的其他内容。 |
3 |
购货验收制度 |
(7)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 |
4 |
产品保质期 |
(8)抽查化妆品是否过期。 |
5 |
储运管理 |
(9)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运输化妆品。(10)是否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6 |
产品宣传店内宣传 |
(11)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 (12)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13)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
7 |
其他违法行为 |
(14)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