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562G/202108-0006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云梯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8-05 15:37
发布文号 关键词 其他文件
信息来源 云梯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 通知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云梯畲族乡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云梯畲族乡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云梯畲族乡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我禁捕退捕工作取得成效,根据《宣城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宣长江禁捕退捕组〔20211号)及(宁长江禁捕退捕办202118号)关于报送禁捕水域网格化包保有关信息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建立禁捕网格化包保机制,建立禁捕执法网络管理,建立市、乡镇、村三级网格化包保制度切实加大云梯水域禁捕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禁捕工作任务,强化禁捕工作责任,形成禁捕水域及岸线分段、分段定人、人负其责良好局面,结合我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全面划分禁捕工作网格。按照便于管理、全覆盖要求,将全56.4公里禁捕水域岸线划分8个网格,实施全域禁捕岸线网格化管理。毛坦村水域及岸线划分为:(一)豪庭关—将军关下码头15.8㎞;(二)豪庭关—龙王庙11.2。白鹿村水域及岸线划分为:(三)白鹿村委会—管前2.4(四)落花坞河4.8㎞;(五)白沙坞河3.0;(六)中溪河白鹿段2.2km云梯村水域及岸线划分为:(中溪河云梯段11.0㎞。千秋村水域及岸线划分为:(八)中溪河千秋段7.0

二、认真落实网格管理责任。根据属地为主、按责分工,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和网格员及护渔员,各联村负责人辖区内水域岸线禁捕工作责任人;乡巡查员联村干部担任;责任人由属地村主要负责人担任;村级网格员由村两委成员担任;护渔员由各村两委成员及党员、村民组长等担任。网格员按照要求,分时段负责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禁捕水域及岸线责任人报告。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同步与执法部门联系。

三、实施动态管理禁捕网格。禁捕水域及岸线责任人、网格员、护渔员要增强开展禁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日常巡查、线人反馈、群众举报等形式,建立巡查记录及台账资料,动态掌握联系点禁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乡、村网格责任人要通过听取汇报、亲自走访等形式,全面掌握网格内的基本情况,摸清禁捕工作底数,及时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四、严格巡查督查问责工作。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强化禁捕工作,开展明查暗访和巡查、督查工作,密切掌握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对工作懈怠、落实不力的,特别是对未及时发现问题而被省、市检查扣分的禁捕网格责任人、网格员,和已获情况报告而未落实整改的责任人、网格员,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云梯畲族乡禁捕巡查巡护情况记录表


附件1

云梯畲族乡重点水域禁捕巡查巡护记录表

时间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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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内容

说明

问题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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