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0007167P/202201-00032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4 10:5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意见征集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征求《宁国市中介机构星级评定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宁国市网上中介超市内中介机构的综合评价和星级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介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草拟了《宁国市中介机构星级评定细则(征求意见稿)》。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请于2022年1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给通过党政办公平台将意见反馈至宁国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电话:0563-4036553。175820882@qq.com
此函。
附件:宁国市中介机构星级评定细则(征求意见稿)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宁国市中介机构星级评定细则
(行业主管部门每半年评定一次)
中介机构名称:评价时间:评价得分:
评定项目 |
评定细则 |
评定方法 |
加减分情况 |
执业能力 (20分) |
中介机构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资格)条件 |
取消评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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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人员不具备相应执业资质 |
取消评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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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伪造、篡改、转借、借用、挂靠)证照情况 |
取消评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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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擅自更改、简化评价、设计程序和相关内容的 |
发生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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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规范 (20分) |
未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
发生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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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明确的工作纪律、投诉监督电话并公示公开的 |
缺少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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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参加主管部门相关培训、会议及意见反馈 |
缺少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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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未公示收费项目、范围、标准、依据、一次性告知等内控制度 |
缺少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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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向有关部门备案在宁执业人员变动情况 |
缺少一项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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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诚信 (30分) |
泄露服务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
取消评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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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其他中介机构操纵服务采购活动、出现重大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 |
取消评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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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回扣、提成承揽业务,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
取消评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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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信用记录尚在惩戒期内 |
取消评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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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或违反合同将项目进行转包、分包 |
取消评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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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处理 |
发生一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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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竞争招揽业务,故意贬低、诋毁其他中介机构,以不正当手段损害同行信誉 |
发生一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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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项目业主增加服务费用 |
发生一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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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预项目业主选取中介机构 |
发生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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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投诉被查实 |
发生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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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水平 (30分) |
服务结果弄虚作假 |
取消评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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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过程中被投诉并成立 |
发生一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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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服务 |
发生一次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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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结果技术质量不高、差错率较大、专家评审意见较多 |
发生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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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对服务结果不满意的 |
发生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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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上不封顶) |
受到宁国市及以上官方认可、表彰 |
每次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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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行业中提出的合理建议并被采纳 |
每次加2分 |
备注:各小项扣分总和不得超过项目总分,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