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62392/202201-00156 组配分类 其他权力目录和流程图
发布机构 宁国市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22-01-19 17:16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信息来源 宁国市教体局 主题导航 科技、教育
信息名称 宁国市教体局2021年其他权力事项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内容概述

宁国市教体局2021年其他权力事项分表(含实施依据、条件、程序)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条件 程序
1 其他权力 受理教师申诉 《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受理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申诉 受理阶段:决定是否符合受理申诉条件---调查阶段:调查人员不少2人,调查人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诉处理
2 其他权力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 《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十四号)第十三条:鼓励申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规定由政府予以补贴。 举办者提出申请 举办者提出申请——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评估后再进行认定
3 其他权力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二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2.《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第二十一条: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备案。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皖政〔2017〕48号):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取消审批后,实行事后备案管理。 民办学校依据相关法律拟定预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依法拟定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备案——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
4 其他权力 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第二十一条: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理事长、理事或者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民办学校依据相关法律拟定决策机构名单 依据相关法律拟定决策机构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民办学校设立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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