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394647658C/202201-00333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卫健委(市中医药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31 09:4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上级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安徽省卫健委官网 | 主题导航 | 卫生、体育 |
信息名称 | 【专家解读】安徽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 内容概述 |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安徽省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委于2020年12月30日印发,要求各省贯彻执行。文件明确要求各地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作为民生领域重点工作内容,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整体同步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
二、制定依据
《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将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作为民生领域重点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特制定《分工方案》贯彻落实。
三、制定过程
我委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于2021年3月组织起草《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一是认真领会国家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内涵。二是结合我省实际,起草《分工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落实《指导意见》的重点任务分工举措,明确省有关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责任分工,分别以省卫生健康委和省政府名义2次征求各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军区保障局意见。三是充分吸收采纳各地、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共收到修改建议24条,采纳22条。
四、主要内容
《分工方案》分5大部分,18项重点任务,68项具体举措。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医疗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包括完善诊疗规范体系和加强医疗行为管理。二是加强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资源共享。包括推进检查结果互认、促进检查资料共享和加快医疗联合体内检查结果互认。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落地见效。包括实施专项治理、加强信息化监测和监控、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和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四是落实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包括完善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科学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完善医疗机构运行考核管理。五是加强统筹推进,进一步做好组织实施。包括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和做好宣传引导。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根据任务分工,进一步细化职责要求。二是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具体分工要求,并取得一定成效。三是定期总结取得的成效,并加以推广宣传。
六、政策咨询方式
政策制定处室:医政医管处
联系方式:0551-62998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