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切实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和保护,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现象,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问: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一是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二是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问: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
各乡镇(街道)作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动态巡查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整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欢迎广大群众对破坏损害耕地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563-401259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63- 4022572(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