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2392/202109-00565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教体局 | 发文日期 | 2021-09-27 08:5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互动回应,其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教体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关于政民互动咨询教师职称评定问题的回复 | 内容概述 |
网友:您好!我系2009年10月经南京市雨花台区人事局初定审核确认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盖章。当时评定时我是以幼儿园教师身份评定的,而后职称改革后,应该是二级,今年想评宣城市幼儿园一级职称,请问需要转评么?期间除了待产生产四年未就业,其余时间均属幼儿园在职一线教师!
回复:您好!发贴内容收悉。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如果您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今年评幼儿一级教师职称不需要转评。如需沟通了解相关情况,请拨打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电话咨询:4013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