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108-00194 | 组配分类 | 其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26 15:2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互动回应,其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劳动、人事、监察 |
信息名称 | 【便民热线解读】社保缴费基数 | 内容概述 |
来电人咨询:企业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回复情况: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企业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有疑问,请与我局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与信息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3-402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