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900R/202202-00046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2-22 16:27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安徽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上级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 主题导航 | 财政、金融、审计 |
信息名称 | 《安徽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内容概述 | 《安徽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资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9〕260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电影事业发展实际,日前,省财政厅印发了《安徽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制定背景
2018年12月11日,国家电影局印发《关于加快电影院建设促进电影市场繁荣发展的意见》(国影发〔2018〕4号),对加快电影业建设发展、深化电影院线制改革、加快特色院线发展、规范发展点播影院和点播院线提出新的要求。2020年1月22日,财政部、中宣部印发《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财教〔2019〕260号),旨在适应电影行业发展的新形势及近年来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更好地推动国产电影事业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徽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需要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我省资金管理办法。
二、《办法》制定的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资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安徽实际,突出支持重点、细化实化管理规定,规范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突出支持重点。结合安徽实际,突出资金支持内容,重点支持剧本创作生产、影片拍摄发行、优秀影院及乡镇影院建设、制片基地发展、电影市场管理等方面。
二是明确管理流程。明确项目和资金管理全流程,从资金支持方向、具体使用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流程、公开公示、下达资金、项目评估、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
三是强化部门职责。规范资金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清晰界定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省电影专资办、资金使用单位等相关责任方的职责,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效益。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明确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省财政厅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27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管理办法制定依据、资金来源、管理原则、管理单位。
第二章“管理职责”,全面界定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省电影专资办、资金使用单位等相关责任方的职责。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主要明确资金支持资助奖励剧本创作生产、影片发行宣传推广、影片放映和影院建设、制片基地建设发展、电影市场管理等方面。
第四章“预算管理”,明确项目申报、评审、资金下达、结转结余、收支决算等方面具体规定。
第五章“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主要是强化五项举措:一是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二是突出项目单位主体责任、三是建立项目单位承诺机制、四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五是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第六章“附则”,确定实施细则解释主体及施行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