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764753563W/202307-00178 组配分类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发布机构 南极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7-04 10:02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收养登记证,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信息来源 南极乡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内容概述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2.办理条件: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事项;3.办理流程:窗口现场办理;4.所需材料:(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1.受理部门:户籍派出所或户办大厅;

2.办理条件: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事项;

3.办理流程:窗口现场办理;

4.所需材料:(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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