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02-00070 组配分类 招标采购
发布机构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22-02-17 15:45
发布文号 关键词 招标采购
信息来源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主题导航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安徽省宁国市城区大件生活垃圾处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内容概述

安徽省宁国市城区大件生活垃圾处置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202200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城区大件生活垃圾处置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国市俊仁环卫清扫保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宁国市迎宾路西立桥巷49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4900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小华、李龙、吴芙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人民币73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即2022年2月17日-2022年2月1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联系电话:0563-2675902、0563-417027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城管综合楼

邮 箱:2629114282@qq.com

联系方式:方先生、0563-26759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宁国大道时代广场8A-1006室

邮 箱:ngsjtgs@163.com

联系方式:庾女士18756312553、金女士15385631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先生、庾女士

电 话:0563-2675902、1875631255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最后报价书.pdf



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安徽九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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