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5893G/202203-00007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15 20:33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主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经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热点政策回应】2021年度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开始啦 | 内容概述 | 2021年度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开始啦 |
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国市2021年“五大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项目审核兑现工作方案》要求,由我局牵头做好《宁国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政策奖励审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条款
《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大倍增”行动计划的通知》(宁办发〔2021〕19号)中《宁国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中第2、3、4、5、6、7条。
二、申报材料
1、本次政策兑现部分条款实行“免申即享”,即申报第2条“园区扩能”、第3条“规模再造”、第4条“提质增效”、第6条“数字赋能”、第7条“创新驱动”的企业无需提交任何申报资料。根据对应科室(详见附件2)通知的时间节点提交用款申请表(附件3)、开票资料和收据即可。
2、申报第5条“技改升级”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资金申请表(附件4);
(3)2021年度财务报表;
(4)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的生产设备清单(附件5)、购置发票复印件;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6)委托中介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附件7)。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各申报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报送市经信局经济运行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金申请表、设备清单电子版同步报送。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政策兑现工作建议企业自行申报,我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申报业务。
2、企业确需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本次政策申报的,被委托方应按照《宁国市经信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经信〔2022〕27号)相关规定从事服务活动。
联系人:张凯郑环
联系电话:0563-4036050
附件:1、宁国市规模企业倍增行动计划
2、“免申即享”条款对应联系科室
3、用款申请表
4、资金申请表
5、设备清单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