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64753563W/202203-00087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03-16 10:3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农村住房保险,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南极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关于做好南极乡2022年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农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根据宁国市应急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南极乡2022年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农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全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切实保障民生需求,提升受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能力,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二、起草过程前期通过走村入户摸排,资料收集后认真研判我乡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农户信息采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制定本方案。三、工作目标及时准确采集参保农房信息,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农村住房保险投保试点工作任务。四、主要内容1、参保对象是我乡范围内具有本地农业户籍的农村住户均为参保对象。2、参保对象其座落于村、一直有人居住的房屋,包括整栋房屋和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宁国市应急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南极乡2022年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农户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全乡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切实保障民生需求,提升受灾群众抵御自然灾害和灾后重建能力,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前期通过走村入户摸排,资料收集后认真研判我乡农村住房保险参保农户信息采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后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及时准确采集参保农房信息,确保按时完成今年农村住房保险投保试点工作任务。
四、主要内容
1、参保对象是我乡范围内具有本地农业户籍的农村住户均为参保对象。
2、参保对象其座落于村、一直有人居住的房屋,包括整栋房屋和单建厨房均为保险标的。参保对象有多处房屋的农户限保一处房屋,以户口簿和保险标的清单认定的为准。自2022年4月1日零时起至2023年3月31日24时止,保险期限一年。保费金额及赔偿标准。每户保费16元,由乡财政全额负担。
3、保险期限内多次受灾的同一农村住房,累计赔偿金额按中标承保机构保险合同承诺执行。
五、创新举措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办事人员。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参保农房信息要及时在村、组张榜公布,核查无误后统一上报。各村要坚持“谁登记谁负责”原则,深入村、组、户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不漏一项、不少一户。
七、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应急广播、微信等媒介广泛宣传农房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农房保险工作的知晓率。
2、加强跟踪调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南极乡人民政府
解读人:曹振华
联系电话:0563-46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