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203-00035 组配分类 随母入户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3-29 10:01
发布文号 关键词 随母入户
信息来源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导航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内容概述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户籍管理】出生登记(随母入户)业务办理流程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

新生儿出生入户登记(随母入户)

二、设立依据

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三、受理部门

宁国市公安局下辖的各派出所

四、办理条件

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窗口申办业务

六、申报材料

1、婴儿母亲《居民户口簿》;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

1、申报登记姓名与《出生医学证明》上姓名不一致时,需父母双方到场一致同意;

2、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确认婴儿民族成份。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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