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03316T/202203-00052 | 组配分类 | 互动回应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8 10:41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六税两费,互动回应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税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政策解答】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内容概述 | 【政策解答】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
问: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确定是否能够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为增强政策确定性和可操作性,将政策红利及时送达市场主体,避免因汇算清缴后追溯调整增加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