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30007167P/202203-00136 | 组配分类 | 政府购买服务及PPP项目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24 14: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府购买服务及PPP项目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数据资源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公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城北新城综合开发PPP三期配套路网及金桥路跨西津河大桥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三次)中标公告 | 内容概述 |
一、项目编号:NGS-CG-GK-2022008
二、项目名称:宁国市城北新城综合开发PPP三期配套路网及金桥路跨西津河大桥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北京西路655号三层
中标金额:2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静、张军、董少敏、吴军福、陈金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8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建设大厦、宁国市长乐路香山美墅3幢1002/2002号,联系电话:0563-4039149、1386533137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国市宁城北路10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刘先生、0563-40391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国市长乐路香山美墅3幢1002/2002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138653313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张先生
电话:0563-4039149、1386533137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宁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