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5631526X5/202204-00003 | 组配分类 | 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01 09:0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年度报告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人社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内容概述 |
市人社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工作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工作方式,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就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和素质
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专人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推进。同时,为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在党组会议上,党组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根本要求和重大任务,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局领导主动参加机关组织的法制理论学习,形成了领导带头学,干部乐意学的良好风气,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得到增强,素质得到提升。
(二)加深法治思维,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1.加大对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决策风险的管控力度。对重大事项,通过党组会或者局务会的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政策经本局审查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报市政府或有关部门研究。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局系统聘用法律顾问1名,由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承担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开展职工法治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涉法事务的谈判、协调,非诉讼纠纷的调解、处置等职责任务,确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市人社局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局在信息网站上将人社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并将新增内容进行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便民利民的良好服务氛围,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有序规范行政执法各项行为,确保行政执法严格公正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职能科室在编人员均持有《行政执法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公共法规、专业法规知识学习,参加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合格率达100%,并按规范标准办理《行政执法证》。
2.加强行政执法程序建设。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在劳动保障日常巡视检查、各项专项检查过程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提高了行政检查的科学性和公平性;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开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全过程记录并归档,逐步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做好文书规范化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
(四)创新拓宽公开渠道
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省大数据中心,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设的要求,抓好门户网站、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建设,充分运用皖事通、宁国人社微信公众号做法制宣传工作,开拓公开、透明的执法工作。开展人社干部上党课活动,通过各党员干部党课内容让全局工作人员重温党史内容,并进行课后点评;积极参与全市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在全局营造了积极主动的学党史氛围。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讲企业行等活动。开展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宪法进企业、进社区、进街头巷尾活动和人社系统法律政策的宣传活动。我局主要推动宪法及就业、社保、工伤等法律规章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宪法宣传周期间,各科室张贴宪法宣传海报营造氛围,利用走访企业、社区的时机,积极向企业和群众宣传宪法精神和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我局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宪法及相关法律宣传,成效显著。
二、加强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工作,持续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全年立案253件,结案239件,其中调解结案185件,调解撤诉结案34件,裁决20件(终局4件);调解中心案外调解42件,其中“互联网+调解平台”网上调解5件,调解率超70%,按期结案率94%,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1125.92万元。配合开发区及时介入、快速处理金山塑胶公司因职工要求提高工价引发的集体停工事件,帮助企业及时恢复生产,维护了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仲裁多元处理机制,推行调解协议仲裁审查制度,简化审理流程。对18家的劳务派遣企业20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了书面审查。会同劳动监察大队对劳务派遣企业现场检查,依法予以公示。2021年新增许可世涛公司、敏捷劳务、皖豆康养公司、远方人力资源公司、百信人力资源公司、汇鑫建设工程公司、安材人力资源公司、奇火人力资源公司8家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联创人力资源公司延续劳务派遣业务,注销博安人力资源公司、富民劳务公司、江南爆破公司经营业务。配合行政审批科对申报实行特殊工时的企业进行调查,依法批准审批7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涉及18岗位165人;审批15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涉及54岗位涉及1148人。
(三)深入推进集体协商,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市总工会、人社局、工商联三方协调机构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开展集体协商“春季要约”行动的通知》,持续开展“春季要约行动”,分类指导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加强辖区内国有企业调解组织建设。市人社、司法部门联合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四)开展日常投诉举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1年受理各类举报投诉事项495件,为1870们劳动者追讨工资2100余万元,其中自受理案件284件、市长热线转办136件、国务院根治欠薪平台交办75件。另外2022春节期间处理欠薪举报投诉事项257件,为7100余名农民工追讨、发放农民工工资17662万元。全年立案3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2人,有效遏制和打击了恶意欠薪及以讨要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违法行为。案件调处率达98%以上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我局党组领导带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思想,坚持普法与工作职责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站在全省、全市的高度谋划工作。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克服正风肃纪,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
(二)提高自身素质,狠抓行政效能。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强调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提高班子成员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以及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决定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文化的阵地缺乏。我局法治文化阵地尚未全面铺开,目前仅限于办事大厅电子屏幕,和主题教育时走村入企的普法宣传。尚未打造人社专属法治文化品牌,缺乏成体系、“接地气”的法治文化精品。
(二)法治培训的覆盖面不够。虽然我局每年均部署全局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但针对全局性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尤其是法理性、专业性的法规政策培训较少,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人员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的能力。
(三)法治思想的认识不足。个别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未经过全面的法律分析,机械地适用了法律依据,简单认为在遇到重大项目或重要事项时,可以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五、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
1.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执法干部的培养,我局领导班子制定人社干部上讲台计划,将人社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深入学习,通过学习与实践结合、线上学与线下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办案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打造一支知识全面、业务精通和经验丰富的行政执法队伍,为今后的宣传活动提升做好铺垫。
2.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树立顾大局、讲政治、有原则的行政执法观;牢固树立“权力就是服务,执法就是为民”的思想,善待手中的权力,正确对待利益 ,努力做一个自律清白、廉洁奉公的行政执法工作者。
3.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透明度。在行政机关内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努力营造依法行政的浓厚氛围,绝不主观办事,绝不凌驾于法律之上。
4.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争议处理联动机制,加快形成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创新调解仲裁体制机制,优化仲裁程序,提升案件处理质效。推动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作出行政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竭尽全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积极为促进长三角社保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携手打造法治新高地,全面提升我市营商环境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