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5970934056/202203-00127 | 组配分类 |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31 17:3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第一季度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文旅局(市广电新闻出版局) | 主题导航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第一季度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的情况说明 | 内容概述 |
宁国市文旅局2022年第一季度无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办理结果,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