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20032569337/202204-00075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08 09:48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秘〔2022〕18号 | 关键词 | 部门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 主题导航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厨余垃圾收运处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厨余垃圾收运处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日
宁国市厨余垃圾收运处城乡一体化实施方案
为有序推进我市厨余垃圾收运处城乡一体化体系建设,实现宁国市行政范围内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全覆盖,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宁国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宁国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厨余垃圾特许经营权经营范围,将宁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天湖街道)各乡、镇、街道纳入统一收集运输处置范围,建立完善的厨余垃圾收运处城乡一体化管理工作机制。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22年3月1日-4月30日)
1.明确收运单位。明确圣韬公司(公开招标)为我市厨余垃圾收运单位。在城区收运模式不变的前提下,圣韬公司自行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接,协商签订收运协议,报市城管执法局审核备案。原则上,收运费用不高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阶段自聘收运费用(部分垃圾量及收运点位增加数量较多的旅游乡镇可适当增加费用)。后期,根据收运数量及物价变化,经市发改委及市城管执法局同意后可适当进行调整。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签订新协议后,自行取消原自聘协议,并做好维稳解释工作。
2.明确收运模式。结合各乡、镇、街道辖区内餐饮单位、企事业食堂等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实际需求及前期收运经验,明确收运范围、收运点位、收运周期等事宜,由圣韬公司做好统筹安排,配备不少于三台3.5吨的密闭式厨余垃圾专业收集车定时收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日产日清。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5月1日起)
1.实行联单管理。建立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台帐,由圣韬公司与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在交运厨余垃圾时,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厨余垃圾产生数量、去向等内容,并经交收双方签字验收。
2.加强属地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属地责任,负责做好本辖区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宣传引导、监督管理及日常监管工作。
3.加强联合执法。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厨余垃圾产生单位非法处置或偷倒乱倒厨余垃圾等行为,建立监管、执法档案,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合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规范厨余垃圾管理的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互相通报情况,切实做好厨余垃圾源头管理工作。
(三)强化社会监督。市城管执法局通过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布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置特许经营中标企业单位名称、经营场所、联系电话、负责人等信息,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处理厨余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各种违反《宁国市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