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01XJ/202307-00009 | 组配分类 | 部门项目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3-07-03 09:34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部门项目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司法局 | 主题导航 | 公安、安全、司法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司法局2023年部门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 内容概述 | 1.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省定民生工程(1)项目概述。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2)立项依据。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德政工程。2016年起法律援助纳入省定民生工程。(3)实施主体。宁国市司法局。(4)起止时间。2023年度。(5)项目内容。法律援助通过对一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6)年度预算安排。本级财政资金42万元。(7)绩效目标。2.法律顾问经费(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市已经全面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2)立项依 |
(1)项目概述。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
(2)立项依据。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是德政工程。2016 年起法律援助纳入省定民生工程。
(3)实施主体。宁国市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3年度。
(5)项目内容。法律援助通过对一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
(6)年度预算安排。本级财政资金42万元。
(7)绩效目标。
2.法律顾问经费
(1)项目概述。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市已经全面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
(2)立项依据。2018年7月13日印发了《宁国市人民政府采购法律服务暂行办法》(宁政办(2018)47号)。
(3)实施主体。宁国市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3年度。
(5)项目内容。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协助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年度预算安排。本级财政资金25.1万元。
(7)绩效目标。
3.行政复议与应诉经费
(1)项目概述。 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
(2)立项依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3)实施主体。宁国市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3年度。
(5)项目内容。 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年度预算安排。本级财政资金9.8万元。
(7)绩效目标。
4.警民联调和人民调解经费
(1)项目概述。实施人民调解和警民联调,有利于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得以科学分流和调处化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整合现有资源,发挥人民调解灵活便捷、成本低、效率高等优势,进一步增强调处实效。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化“平安宁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2)立项依据。2016年9月26日第7号“宁国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新聘19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调解员基本工资按每人每月1500元纳入市财政预算,全年19人需34.2万元;根据宣综治办(2014)17号文件要求,加强“警 民联调”工作经费保障。
(3)实施主体。宁国市司法局。
(4)起止时间。2023年度。
(5)项目内容。组织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普遍培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宣传;对人民调解案件实行以案定补。
(6)年度预算安排。本级财政资金73.8万元。
(7)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