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MB1903316T/202204-00034 | 组配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4-20 15:02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五年规划,规划计划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税务局 | 主题导航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信息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宁国市税务局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 内容概述 | 国家税务总局宁国市税务局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
为进一步推广普及税费法律知识,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安徽税收现代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 -2025年) >的通知》(税总宣传发(2022) 10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 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的通知》(皖发(2021) 31号),《安徽省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皖税发(2022) 1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税收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基础性作用,为高质量推进安徽税收现代化,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税收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税收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税务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法治素养明显增强,公民对税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税收法治的认同度明显提高,社会税收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二、明确税收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税务干部培训重点课程,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带动全体税务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发挥好税收普法阵地作用,运用各类媒体和传播平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融合宪法精神与税法元素,突出税务特色,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形式,全面落实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促进提高税务人员宪法意识和公民税法遵从度。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与税收同行”等主题宣传,推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紧密结合,提升运用民法典维护纳税人缴费人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规范税收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重点宣传税费法律法规
广泛传播各类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加强税收政策解读, 特别是税收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税费政策,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科技创新、促进扩大内需和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促进共同富裕的税费政策。大力宣传和落实部门权责清单以及税费服务、税费征管、税务稽查等工作规范,推动税收执法管理服务规范化。
(五)大力宣传与纳税缴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论法》《法律援助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促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六)深入宣传依法履职尽责相关法律法规
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学习宣传国家安全、平等保户、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科技创新、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法律法规规定。强化案例警示教育,促进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税。
三、 抓牢税收普法重点群体
(一)加强税务人员法治教育
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积极开展“-把手讲法治"活动,逐步探索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持续加大税务人员法治培训力度,将通用法律知识、税费法律知识、监察法律知识等列入相关培训教学内容。严格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将税收普法工作全面融入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纳税人缴费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办税缴费公开,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缴费人权益的相关事项。引导企业财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加强税费法律法规学习和应用,组织开展培训和实践活动,帮助企业推进财会体系合规建设,防范涉税风险,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依法诚信纳税缴费。健全纳税人缴费人投诉机制、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教济机制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确保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畅通。
(三)加强青少年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坚持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打造精品税收普法项目,提升青少年税收普法工作水平。积极组织为"青少年普法网站”“青少年税法学堂”撰稿供稿,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税法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宣讲会、模拟法庭等活动,用好税法教育读本、青少年税收普法教育基地, 一步完善税务机关、 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的青少年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新格局。
(四)加强社会公众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普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税费法律法规,推动把公民 税收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 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等活动,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典型,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推动普法融入税收治理
(一)把普法贯穿税收法治建设全过程
在政策措施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机制,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致性。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机制制度,促进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把普法贯穿精确执法全过程
在落实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税收普法宣传。加强在税务稽查等执法中普法,通过普法促进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持续优化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符合条件适用“首违不罚”的当事人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和辅导。加强在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观摩涉税案件庭审等直观形式宣讲税费法律法规,释法说理。
(三)把普法贯穿精细服务全过程
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中加大税费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力度。在办税服务厅完善电子触摸屏、宣传资料架等普法设施:充分运用税务网站、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征纳互动平台等渠道,采取“云讲堂”、在线答疑、现场培训、编发指引、定点推送等方式,打造“网上有专栏、线上有专席、场点有专窗、事项有专办、全程有专督”的政策落实保障体系。
(四)把普法贯穿精准监管全过程
积极参与“信用安徽”建设,在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中,广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推动落实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工作,发挥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作用。
(五)把普法贯穿精诚共治全过程
将税收普法与税收协同共治相结合,推进税收普法宣传领域 的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协助、国际合作、“长三角” 一体化工作。积极推动税收法治宣传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和学法课堂等。
五、创新税收普法方式方法
(一)推动集中与日常普法相结合
依托每年“宪法宣传周”“全国税收宣传月”和安徽省“江淮普法行”活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结合工作实际,日常性开展税费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主题活动,通过“点对点"精准辅导、“面对面"互动交流、“ 手把手”教学培训、“心贴心”宣传解读,实现在普法宣传中问需求、优服务、解难题。
(二)推动线上与线下普法相结合
配合建立全省税务新媒体普法集群,积极参与全国税务新媒体普法集群,发挥“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优势,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打造“云端普法"品牌。充分发挥线上线下不同宣传形式的优势,打造“立体化”“滴灌式”相互增进的普法模式,促进税收普法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三)推动全面与个性普法相结合
建立税收法普法需求分析制度,努力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的平衡。针对不同地区、对象的特点,分类实施税收普法措施,按照差异化、分层化、分众化的要求针对不同的受众群体开展税收普法。根据不同应用场录制作宣传片、公益广告、动漫等普法宣传产品,并实现精准推送。
(四)推动普法与法治文化相结合
创新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模式,组织参加税收法治文艺、税收法治故事、法治影视作品征集等主题活动,推出一批优秀税收法治文化作品。总结党领导税收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在税收普法中大力弘扬红色税收法治文化。积极组织创作税收法治题材文艺作品,参与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探索建设数字化税收法治文化精品库。
六、汇聚税收普法各方力量
(一)持续推动部门协作
健全党的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税收普法工作机制,努力形成税收普法工作合力。积极主动与宣传、司法、教育等多部门协作,建立健全税收普法宣传资源共享机制,营造各部门理解、支持、参与税收普法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持续加强社会协同
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税收普法中的作用,促进公益性税收普法组织建设。加强税收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税务师、公职律师等群体作用。加强税收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税收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密切媒体合作
认真落实省委宣传部、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媒体税法公益宣传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与中央主要媒体和省、市权威媒体合作,搭建起税收普法宣传传播矩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媒企恳谈会等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主流媒体有品牌、有深度、有影响力的优势,通 过开设税收法治专版、专栏、 专题等形式进行税费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和知识普及。
七、加强税收普法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税收普法工作,把税收普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措施、健全机制,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统筹协调和组织推动全系统“八五”普法工作。
(二)落实普法责任
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责任人职责 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制定年度税收普法工作计划,完善税收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按时向市税务局报送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三)强化保障支撑
加强税收法治宣传工作能力建设,落实普法骨干配备和集中培训要求,根据年度普法项目计划保障税收普法经费,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四)加强检查指导
把普法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加强普法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推荐表彰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积极参入全省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评选。